“党旗红”辉映“检察蓝”——江永县推进“五先”党建引领检察工米乐m6作
米乐m6今年以来,米乐m6江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“五先”党建工作,坚持讲与抓业务有机统一,用“党旗红”点亮“检察蓝”,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,为县域社会治理贡献力量。
聚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,定位应对检察工作新情况和破解新问题的有效措施,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60余次。选送优秀干警参加 “导师带新人”培养计划,组织干警到先进县区院、省市院学习20余人次,聘用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3人,举行多次检警、检法专题会商,健全案情通报、协作调查、信息共享机制,检察监督整体效能提升。
在工作中,以未成年人司法一体化为基础,把脉监护盲区,创建了“检察+公安、法院、司法、团委、妇联”联动落实“督促监护令”工作机制,联合开展社会调查,编织帮教“关爱网”。共发出“督促监护令”7份,开展亲职教育88人次。
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机关建设放在首位,坚持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不断夯实公共课、优化专题党课、深化思政课,做到重点领学、专题研讨与集中交流并重。同时结合“镜鉴”以案促改,引导干警守纪律、讲规矩、知敬畏、明底线。
今年该院组织干警重温陶铸奋斗历史,坚定为民初心;深入陈树湘烈士纪念园,感悟“宁断肠不断脊梁,断肠明志铸忠诚”的英雄精神;奔赴郴州市汝城县沙洲村,聆听“半条被子”故事,铸牢“执法为民”检魂;在该县凤凰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、湖南省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上甘棠村、红军战场遗址三峰山、红军树等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学习交流6次,传承红色基因,锤炼忠诚本色。
办好群众身边的“小案”,是解决群众操心事、烦心事、揪心事的重要保障。江永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,贯彻落实宽严相济、“少捕慎诉慎押”司法理念,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,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办案始终。不捕82件127人、不诉106件126人,刑事和解66人,其中朱某乙正当防卫案作为优秀案件报送省检察院评选。
持续关注生活生产安全领域焦点问题,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。通过办案推进补植复绿省级生态公益林163.05亩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11.5亩,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260万元,清理非法占用河道鱼塘6万多平方米、非法建房1500多平方米,督促整顿未依法公示信息的网络餐饮43家,处罚药品经营不规范的药店28家,整改非法排污的养殖场41家。米乐m6聚焦未成年人保护,建成未成年被害人“一站式”取证救助办案区、心理咨询室、家庭教育指导室,为44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;联合县妇联、县教育局等部门开展宣讲帮教活动,米乐m6覆盖未成年人1万人。
用活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健全“河长+检察长”“林长+检察长”等工作机制,开展“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”专项监督,守护“一江碧水”、十里青山、舌尖安全。今年来,该院起诉环境资源类犯罪5件9人,挽回经济损失185.245万元。制发涉环境检察建议15件,组织开展专项环境整治行动10余次,助力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。
坚持服务发展,积极稳妥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,主动服务民企发展,助力社会大局稳定、经济活力迸发。探索班子成员包点巡访机制,变坐等接访为主动下访,强化送法下乡等行动,畅通涉法涉诉便民服务绿色通道,组织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250余人次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困难,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,帮助13名农民工成功追讨回被拖欠的劳务工资53862元;用好检察建议督促危旧校舍拆除,切实解决500余名学生住宿安全问题。
为提升江永检察工作质效,该县加强党建工作和岗位练兵,突出实战实训,努力打造一支本领过硬、素质过硬、能打硬仗的检察队伍。将干警工作质效、日常考勤、创先争优等纳入年终工作业绩考评,优化聘用制员半年、年终个人述职、法律知识测试、测评及党组讨论述职测试测评机制,让“我在干”成为常态,“我争先”成为惯性。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月调度、季通报工作制度,对重点工作清单式管理、倒排式促进、常态化监督,夯实抓落实工作体系。健全检察官定期晋升、择优晋升、特别选升机制及退出机制,强化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,引导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,打造出“人人努力成才、个个皆可成才、事事尽展其才”的良好工作局面。(魏东平)